本杰明巴顿奇事 8-11

作者:弗·司各特·菲茨杰拉德 Fitzgerald,F.S.
翻译:ssword

8 | 9 | 10 | 11


8

希尔德佳站在走廊上挥着丝巾,冲他微笑。三年的长途电话终于打完了,在吻她的时候,心怀惆怅。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,灰发开始在她头上占据阵地。这一瞥让他有点难过。

上楼回到房间,他在那个老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——–他凑近了不安地观察着自己的脸,并拿出入伍前的一张照片做比较。

“主啊!”他喊了出来。这进程还在继续,毫无疑问——他如今像是三十岁的男人模样,他并没有欣喜,反而有些不安——他在变年轻。一直以来他都希望能够随着年龄的增长,逐步地跟上身体的年龄,希望这与生俱来的古怪现象可以停转。他颤抖了,命运之神太可怕,太不可思议了。

希尔德佳在楼下等着他,像是有些生气的样子。他在想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搞错了,总之得想下办法在晚餐时候缓和一下气氛。

“嗯,”他说起,“人们都说我比以前年轻了。”

希尔德佳奚落地瞪了他一眼,开始抽泣:“你觉得这值得炫耀是不是?”

“我没炫耀,”他不自在地说。“这念头”,她还在抽泣,“我觉得你应该尽早地打消它。”

“我怎么能?”他问道。

“我不想与你争论”,她反驳道,“前面一条正路,一条邪路。如果你铁定要跟别人不一样,我也管不了你。但我觉得这样很不可取。”

“但,希尔德佳。我不能自主。”

“你能。你只是存心的。你不想跟别人一样。你总是那样,以后也会如此。但你不能想想如果别人都像你这样看事情——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?”

这一番无理之词让本杰明哑口无言。从这时起,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出现了裂痕。他想,她又是哪点好,当初怎么就看上了她!

让裂痕进一步加深的是,随着新世纪的来临,他寻欢作乐的心思是愈发强烈了。巴丁摩尔每个场合的每个舞会都少不了他,与美妇跳舞,与名媛聊天,左拥右抱。而他夫人则成了不招人待见的老妇人,傲慢地与女伴坐在一起,用责备的目光困惑地盯着丈夫。

“看啊!”人们会说。“多可惜!大好年纪的小伙束缚到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身边。他一定比他太太年轻二十岁!”他们忘了——人们一贯健忘——早在1880年,他们的爷爷奶奶也是同样评价这对不般配的夫妇。

本杰明在家庭生活中日渐增长的不快在新发掘的爱好上得到了补偿。他开始打高尔夫,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。又学习跳舞:在1906年“波士顿杯”里,他是能手;在1908年的“马克辛杯”里,他精通了;而在1909年的“城堡漫步”里,他成了镇上每个年轻人嫉妒的对象。

毫无疑问,他在社会上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生意。不过他已经做了二十五年的硬货批发,他觉得很快就能把生意交给给他刚从哈弗毕业的儿子,罗斯科。

实际上,人们总是把他和他儿子搞混。这让本杰明很高兴——很快就把战时的戒条忘记的一干二净,开始花心思在意起外表来。美中不足的就是,他讨厌在公众场合与他夫人一起。希尔德佳已经接近五十,她的样子让他觉得很滑稽……



9

年轻的罗斯科接手了Roger Button &Co.硬货批发公司。之后在1910年九月的一天,一个模样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报考了剑桥的哈弗大学。他没重蹈说出自己真实年龄的覆辙,也没有跟别人提,他儿子早在十年前就从这学校里毕业了。

他被录取了,而且很快就成了班上有头有脸的人物。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要比其他新生更成熟——他们平均才十八岁。

而最大的原因是,他在与耶鲁球赛时的出色表现。他带着恨意无情地横冲直撞,为哈弗得了七个达阵和十四个射门。还把耶鲁整整十一人拖得精疲力竭,被挨个抬到场边不省人事。他因此一举成了院里的大红人。

不过古怪的是,在大三的时候,他在队里的领导才能便不再。教练说他瘦了,一些用心的人发觉他比以前矮了。他不再达阵得分——不过依然留在队里,因为大家希望能借他的大名来威慑耶鲁。

在大四那年,他就完全不参与球队了。他变得如此瘦弱,有一回甚至让几个高中生当成了新生,这让他羞愧不已。于是他就被传成了神童——不到十六岁的大四生!——不过他在功课上却越来越吃力,觉得太高级了。而且还经常为同学的世俗而感到格格不入。从同学那里听到有一所私立高中St. Midas’s很有名,很多同学都是从那里过来的。于是他打算在毕业后就进St. Midas’s学校,在一般高的孩子们一起应该更合适吧。

1914年,他揣着哈弗的文凭回到了巴丁摩尔。希尔德佳如今已在意大利居住,于是本杰明去了他儿子罗斯科家。尽管儿子像模像样的欢迎了父亲,但显而易见,罗斯科对他并没啥真感情。甚至有点这种想法,青春期的本杰明一定会把屋子搞的乱七八糟。罗斯科已经结婚了,在巴丁摩尔也算个人物。他不能让家里的丑事漏到外面。

不再在情场和大学中风光无限的本杰明,只能与邻居的几个十五岁的小孩来往,不免有点寂寞。这时去St. Midas学校的念头又回来了。

“话说,”一天他跟罗斯科说,“我跟你说过好多遍,我想去个,高中。”

“嗯,去吧。”罗斯科答道。这建议让他厌恶的要命,可不想卷进讨论。

“我自己去不了,”本杰明无助地说,“你应该跟一起去,照顾着我。”

“我没时间,”罗斯科粗鲁地说。他皱着眉头,不自在地看着他父亲。“说实话,”又说,“你最好别玩着把戏了——–最好马上停下——–你最好——最好”——他停顿了一会儿,脸憋得通红——“你最好立马转回来,该怎样怎样。这玩笑越开越大了,一点也不好笑!你——你该端正点!”

本杰明看着他,眼里噙着泪。

“另外,”罗斯科接着说,“在家里有客人的时候,我希望你称呼我‘叔叔’,而不是‘罗斯科’——不是‘罗斯科’,而是‘叔叔’,明白?不能让一个十五岁的小孩直呼我名字,这太扯淡!不适应的话,或许你该在所有时候一律都称呼我‘叔叔’!”

说完,罗斯科瞪了父亲一眼,转身离开…



10

与儿子谈话过后,本杰明郁闷地回到了楼上。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已经有三个月没刮胡子了,下巴上依然只是一点白色的绒毛,显然没有修理的必要。在临去哈弗的时候罗斯科曾建议他戴上眼镜,粘个假胡子。有那么一刻他倒是仿佛恢复到了早年的模样,不过这假胡子搞得他很痒,就一把给它撕了下来。罗斯科便苦笑着放弃了。

本杰明打开一本故事书,比尼米岛的小侦察兵,读了起来。他发现自己依然在关心战争。美国已经在上个月加入了同盟国,本杰明想入伍。不过,唉,入伍的最低年龄是十六岁,本杰明看起来却不像有那么大;而他的实际年龄,五十七岁,又过了入伍的最高年龄。

听到一声敲门,是邮递员带来一个信封,边上有个大大的邮戳,本杰明·巴顿收。本杰明心急地拆开来看了里面的内容,眼前一亮。它说在美西战争期间服役的军官若回到部队,可以得到一个更高的军职。附函上还带了一个委任书,说他作为陆战队准将,可以随时报道。

本杰明激动地跳了起来,这正是他想要的!他拿起帽子,十分钟之后,就到了查理街的一家大裁缝店,以倒仓的嗓音告诉裁缝说要订做一件军服。

“玩士兵游戏吗,小朋友?”店员心不在焉地说。

本杰明脸红了。“喂,别管那么多!”他生气地说,“我是住在弗农山的巴顿,你该知道!”

“嗯,”店员迟疑地说,“不是你,我想也该是你爸爸,好吧。”

量过身体的一周之后,本杰明的军服做好了。他好不容易才说服老板保留了勋章的位置,因为老板坚持认为一个漂亮的V.W.C.A徽章也同样好看,还好玩。

背着罗斯科,他在一天夜里偷偷跑了出去,坐上了去卡罗莱纳州莫斯比营的火车,他将在那里统帅一个步兵团。四月闷热的一天,他到达了营地。交给的士司机小费后,他朝门口的哨兵走去。

“叫个人来给我拿着行李!”他神气地说。

哨兵气呼呼地看了他一眼。“喂,”他说,“你从哪儿搞的这身军服,小孩?”

本杰明可是美西战争的老兵,抬头狠狠地瞪着他,火冒三丈。不过说出来的话却是一副倒仓的嗓音。

“立正!”他本想大吼,却停下来喘了口气——他抬头一看,只见哨兵猛地两脚一并,把步枪直立竖到胸前。本杰明正得意想笑,不过笑意立刻就消失了。哨兵听的命令不是来自于他,而是来自后面堂堂一个炮兵上校。

“上校!”本杰明尖声喊道。

上校收了缰,停下马淡定地瞧他。“你是谁家的小孩啊?”他和蔼地问道。

“很快我就让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!”本杰明狠狠地说,“从马上下来!”

上校哈哈大笑。

“你在命令他,嗯,将军先生?”

“这里!”本杰明竭力喊道,“看这个。”他把他的委任书扔给上校。上校读过,眼睛瞪得大大的,“你从哪里搞到的?”他问道,一面把文件装进了自己口袋。“从政府那里,你很快就会明白!”“跟我来,”上校表情古怪,“我们去总部哪里讨论清楚,过来。”于是上校骑马朝总部方向走去,本杰明只能尽力跟着——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报仇。不过这仇并没来得及报。两天后,儿子罗斯科从巴丁摩尔赶来,带着这个哭鼻子的将军回了家。



11

1920年,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小孩出生了。在喜宴上没人想得到,旁边这个玩玩具兵团的的十岁“小东西”,正是新生儿的亲爷爷。

这小孩红润稚气的面颊里闪过一丝忧伤,很讨人喜欢。不过对于罗斯科巴顿来说,他正是一切烦恼的来源。在罗斯科那个时代,“效率”问题是从来不用考虑的。不过他的父亲拒绝了变老,没有一点像“真爷们”——罗斯科最喜欢的词——而是选择了一条古怪的成长路线。每想到这个问题只要半个小时,罗斯科就会疯掉。他相信“活力”可以让人保持年轻,不过做到这份上实在是——实在是——是没没效率啊。从此罗斯科就不再想了。

五年后,罗斯科的小儿子大到可以与小本杰明一起玩些游戏了。罗斯科把他俩同时送到了幼儿园,本杰明发现贴彩纸、编彩图还有纸项链可以做出新奇好看的花样,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玩的游戏。有一次他犯了错误,在角上罚站——哭了——不过这个敞亮房间里的大部分都是欢乐的时光。有透过窗户射来的阳光,还有不时抚摸他头发的倍利阿姨。

一年后,罗斯科的儿子去了一年级,而本杰明依然留在幼儿园。他很开心。不过有时其他小朋友们谈起长大后要做什么,一丝阴影就会掠过他的脸庞,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对别人说的。

日复一日,时光平静地流过。他已经在幼儿园呆了三年,他更小了,对着面前的彩纸不知所措。其他的小朋友都比他大,他怕他们,就哭。老师找他说话,尽管他尽力去理解,却一点也听不懂。

于是他回了家。他的护士娜娜,一个穿条纹贞绒布上衣的女孩,成了他小小世界的中心。晴天时,他们在公园里散步;娜娜会指着一个灰色的大怪物说,“大象”,本杰明就会跟着她说。晚上临睡前,他会一遍遍地对她重复着说,“象象,象象,象象”。有时娜娜让他在床上蹦蹦跳跳,很有趣。跳下来,床会把你弹上去;而且如果在跳的时候一直“啊啊”喊,嗓子就会变哑。

他喜欢拿着帽架上取下的棍子四处走,边敲打椅子桌子边喊“战斗,战斗,战斗。”有时一些老太太会冲他咯咯叫,他觉得挺有意思;有时一些年轻女人想亲他,他却无动于衷。到五点钟,漫长的一天过去了,他会回到楼上,让娜娜一勺勺地喂他可口的燕麦粥。

孩子的梦里,没有任何困扰的记忆。没有大学时的英雄表现,也没有壮年时的风花雪月。只有白色的婴儿床、娜娜、一个偶尔过来的男人,还有一个橙色的大球,娜娜会在黄昏时候指着它说是“太阳”。太阳下了山,他也困了——没有萦绕于心的梦,什么也没有。

过去——在圣胡安山的身先士卒,冲锋陷阵;早年为了他爱的希尔德佳,在这繁华的城市里起早贪黑;之前在门罗街的爷爷家里,一起抽烟到半夜——这一切如同虚幻的梦,一点点地褪了色,就像从没发生过。他全忘记了。

他忘记了上次喝的牛奶是温是冷,忘记了日夜的轮替——只有他的婴儿床和娜娜熟悉的模样。除此,一切都忘记了。饿了,他就哭——就这样。白天黑夜,慢慢地呼吸,偶尔听到一点喃喃低语,闻到朦朦胧胧的气味,感受光亮和黑暗。

于是一切都成了黑暗。白色的婴儿床。周围的人脸。甜香的温牛奶。一切慢慢变得模糊,都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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